互聯網檔案館在疫情期間借出電子書侵犯版權
互聯網檔案館提供電子書侵犯了版權。疫情期間,她不被允許免費分發電子書。
一位聯邦法官在互聯網檔案館起訴阿歇特圖書集團領導的四家美國出版商的案件中做出了敗訴。據路透社報導,法官約翰·G·科爾特爾 (John G. Coeltle) 週五表示,該非營利組織提供其圖書的數字副本,侵犯了該組織的版權。
互聯網檔案館提供電子書侵犯版權
此案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疫情初期互聯網檔案館決定開放國家緊急圖書館。該計劃允許該組織免費提供超過 140 萬本電子書,包括授權作品,以應對世界各地許多圖書館因政府檢疫措施而關門的情況。
直到 2020 年 3 月,互聯網檔案館的開放圖書館計劃一直在“受監督的數字借閱”系統下運行,這意味著經常需要排隊等候借閱該目錄中的書籍。當大流行來襲時,互聯網檔案館取消了這些限制,以便當人們被鎖在家裡時可以更容易地訪問書籍。版權聯盟很快就看到了這一舉措的威脅。2020 年6 月,阿歇特與哈珀柯林斯出版社、企鵝蘭登書屋和約翰·威利父子公司一起起訴互聯網檔案館,指控該組織“故意大規模侵犯版權”。同月,互聯網檔案館出人意料地關閉了其國家緊急圖書館。
疫情期間她不被允許免費贈送電子書
在訴訟中,互聯網檔案館為自己辯護稱,這一舉措受到合理使用原則的保護,該原則允許在某些情況下未經許可使用許可作品。正如 The Verge 指出的那樣,Google 圖書搜索項目的子公司 HathiTrust 在 2014 年成功地使用了同樣的論點來對抗強大的作者協會。然而,科爾特爾法官駁回了互聯網檔案館的立場,稱出借未經授權的圖書副本“沒有什麼重大意義”。“雖然[互聯網檔案館]有權借出合法購買的印刷書籍,但它無權掃描這些書籍並批量分發數字副本,”他寫道。瑪麗亞·帕蘭特,
互聯網檔案館已針對這一決定提出上訴。“圖書館不僅僅是企業數據庫客戶服務部門。為了讓民主在全球範圍內生存,圖書館必須能夠通過擁有、保存和借閱書籍來維持其在社會中的歷史作用,”該組織在其博客上寫道。“這一決定對圖書館、讀者和作者來說是一個真正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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