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就 40 個州的位置歷史訴訟達成和解,支付 3.92 億美元

谷歌今天與 40 名州總檢察長組成的聯盟就隱私訴訟達成和解。谷歌同意為其 2014 年至 2020 年期間使用的誤導性位置歷史設置支付 3.915 億美元。
谷歌的位置歷史記錄設置引起了多個監管機構的質疑。在此之前,美聯社 2018 年的一篇文章指出,“位置歷史記錄”複選框無法控制整個帳戶中的所有 Google 位置歷史記錄,並且許多位置跟踪功能位於名為“互聯網和應用程序活動”的第二個複選框下。。消費者可能關閉了“位置歷史記錄”複選框,認為這會阻止谷歌位置跟踪,但實際上它僅適用於谷歌地圖的一項功能。2021 年,谷歌就此在澳大利亞輸掉了一場官司,最近又以 8500 萬美元和解了與亞利桑那州的另一起訴訟。其他幾個州的訴訟仍在審理中。
- 用戶信息中心的現代化。為了解釋位置數據如何改進我們的服務,我們在“活動” 以及“數據和隱私”頁面中添加了額外的披露信息。我們還正在建立一個單一、綜合的信息交換所,突出顯示關鍵位置設置,以幫助人們對其數據做出明智的選擇。
- 更輕鬆地刪除位置數據: 我們將提供一種新控件,使用戶可以輕鬆關閉位置歷史記錄設置以及應用程序和網絡歷史記錄,並通過一個簡單的步驟刪除過去的數據。我們還將繼續刪除最近未向其帳戶添加新位置記錄數據的用戶的位置記錄數據。
- 更新的帳戶設置:我們將為設置新帳戶的用戶提供更深入的解釋,說明什麼是應用程序和網絡歷史記錄、其中包含哪些信息以及它如何幫助他們獲得 Google 體驗。
俄勒岡州總檢察長埃倫·羅森布魯姆 (Ellen Rosenblum) 在總結訴訟時表示:“多年來,谷歌一直將利潤置於谷歌產品和服務用戶的隱私之上。消費者認為他們已經“關閉”了谷歌的位置跟踪功能,但該公司繼續秘密記錄他們的活動並將這些信息用於廣告商。”
谷歌的商業模式幾乎完全包括跟踪人們並使用這些數據在網絡上提供相關廣告。該公司上一份年度報告顯示,該公司的收入為 2820 億美元,因此,在“多年”的隱私侵犯行為中,3.92 億美元的和解相當於大約 12 小時的收入。
發佈留言